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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“出人头地做英雄”更有意义的活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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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“出人头地做英雄”更有意义的活法

作者:权陈


几乎每个中国人都希望成为英雄,出人头地、功成名就、被人敬仰……这也是很多人的人生目标。我也曾如此追求,终于成为得意的成功商人,然而当我经历到世界的残酷、人性的败坏、生命的脆弱,我开始怀疑,英雄人生是我想要的吗?

我出生于重庆市。我的养父是个老共产党员,在和日本人作战时受过伤。养母是贫苦人出身,很小就成了童养媳。50年代初,他们进了扫盲班,学了点文化。

养父、养母对我的希望很简单,就是早日入党,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。

然而,我从小就有极强的叛逆性格,觉得养父母人老实、不得志,是“马善被人骑,人善被人欺”。我长大一定要出人头地,既做英雄,又有权力。


得意做了商人

1979年上大学那年,我16岁。在此之前,我相信无神论。可是,我还是能感觉到:虽然人人都讲唯物主义,但人们还是会疑神疑鬼、怕死、怕报应。

上大学后,正值中国改革开放初期,知识分子如饥似渴地学习西方思想和文化,检讨文化大革命的根源。

我从小就喜欢文学和历史,虽然在大学的专业是金融,但我却偏爱读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。大学二年级,我读了法国作家雨果的《悲惨世界》。这本书对我的人生观有相当大的冲击。书中主角冉阿让离开监狱后,偷了好心接待他的主教的银器,但当警察抓住他时,主教竟称是他自愿把银器送给冉阿让,结果冉氏得以逃脱。

后来冉阿让隐藏了自己的逃犯身分,最终成为了市长,帮助贫弱市民。但多年后,为了救一个被误认为是他的人免于入狱,他放弃了他的市长位置,承认自己是逃犯。

这两件事,这本书,使我彻底改变了世界观。

大学毕业后,我被分配到安徽省银行工作。虽然我少不更事,屡碰钉子,但我仍然像那个时代的青年知识分子一样,对真善美有真诚的追求,对“再过二十年,我们再相会,我们的祖国该有多么美”有美好的憧憬,对个人的前途也有信心。总之,理想主义色彩很重。

1988年我只身闯荡深圳,在一家商业银行总行工作。不久我结了婚,有了儿子。

我在事业上的发展也颇为顺利,不到27岁,我就被任命为总行计划部经理。我相当骄傲,常有“天降大任于斯人”的感觉,而且常常向周围人宣传我的人生观:不能做伟人就做名人,不能做名人就做商人。

我的行为也渐渐放纵,而且难以自控。记得有一次出去应酬,喝酒到烂醉。同事开车送我回家,我不但吐了人家一身,还打骂人家(平时对这位同事有不满),洋相百出,且伤人甚深。

这种个人主义、功利主义的思想,还影响到我和家人的关系。有一次,几家同事一起到公园游玩,儿子在玩耍时,不慎脚踏到一个浅水池里。我认为儿子丢了我的面子,当众打他的耳光,给他心灵带来很不好的影响。

虽然我的事业越来越发展,物质条件优越,我却对一些社会现象感到失望。深圳有很多从农村来的打工仔和打工妹,他们的社会地位非常低,完全是三等公民。周末他们聚到门票便宜的公园或海滩上,连路人都瞧不起他们,遑论得到爱和关怀。

而且,我从小就欣赏梁山伯、祝英台坚贞不移的美丽爱情,但在现实中,“坚贞”却像海市蜃楼一样,可望不可及。人们的道德越来越败坏(我也如此),爱情也越来越功利。

1995年10月,我出了一次车祸,差点死掉。不久,太太的姨外婆和我的养父皆去世。我感到了世事的无常,人生的无奈,于是开始去佛庙烧香拜佛,请人看风水等。

但我很难受的是∶烧香时有点平安,但一回到现实,那点平安又无影无踪;拜佛时许下的善念,一回到现实中,又变成损人利己——多年后,我读到圣经《罗马书》7:18、19,“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做”(《罗》7:18、19),才深切感到,那真是我生命的写照啊!


打工打到美国

1998年5月,我到芝加哥,帮一个华人老板做事。当时我的英文不好,举目无亲,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。几个月后,我到一个美国人的教会,教会的牧师对我很好,每个星期三都教我一段圣经。教会还有一位长老,每个星期天早上都和我谈信仰。

我到教会后的第一感觉是,他们的思想和我完全两样。牧师Peter原是个物理学家,后辞去工作来到这个小教会。我认识他不久,他就做了左眼切除手术,但很快又快乐地传讲神的话语,对生命那么乐观和有把握!

几个月后,我跟一个韩国同学,去了一家韩国教会。教友们每周都要聚会几次。他们之间的互相关心和爱护,实在是我前所未见的。

对我这个中国人,他们非常接纳。他们星期天留我一起吃饭,去听布道会或到其它州访问教会时,都把我带上。两位牧师生活清贫(其中一位毕业于芝加哥大学经济系,他放弃了优越的工作),但尽心尽力敬拜神和服事会友。

后来,我又经一位台湾的苏老师介绍,来到城北华人浸信会。那段时间,是我人生最困难的时候,身体出现慢性病症状,工作也不顺利,太太和儿子办探亲签证,更是六次被拒。

教会的弟兄姊妹对我非常关心,我们小组的弟兄姐妹跪下来,为我太太的签证祷告。我太太每次签证,都是在美国时间凌晨二、三点钟,小组有位弟兄五、六点钟就打电话询问并安慰我。

神的爱软化了我刚硬的心。在信仰上,我开始有了追求。

我每天都读圣经。有一次在听到“十字架宝血的救赎”时,我受到了很大感动。过去,我一直相信人生下来纯洁无瑕,并无原罪。但回想自己的生命历程,看看自己小孩的成长,发现小孩子一些不好的思想和行为,既无人教,也无机会学,却无师自通。所以我相信了基督教讲的“人是有原罪”的说法。

另外,我过去一直认为,人要得永生,一定要靠自己的好行为。但思考自己的信仰经历,包括信佛以来的事,觉得人们完全没有把握、也没有可能,靠自己的行为得永生。只有基督教所说的才合道理: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,满足了神公义和爱,人才能罪得赦免,得到永恒的生命。

1999年7月份的一个晚上,我躺在床上,辗转反侧,不能入睡,思考着是否应该信耶稣。突然,有两个身着白衣的天使,立在我的房间。我感到震惊,立刻下床跪下,祷告、认罪、悔改,并接受耶稣基督为我的救主。第二天,我就告诉牧师,我要受洗。


生命的翻转

信主后,我心里充满了平安,我向神说:神啊!如果我太太和小孩几年内不能来,我也要靠你好好生活,不自轻自贱、自悲自怜。

结果神怜悯我,我太太第七次签证通过。那年11月,我太太带着两个儿子,到芝加哥和我团聚。2001年,我太太信主受洗,我大儿子也决志信主。

我有了很大的改变,我从神的话语和圣灵的引导中,看到自己的罪性和污秽,我向神支取更新生命的力量。

比如,我过去喜欢“兄弟如手足,老婆如衣裳”的说法,我的口头禅是“老婆可以换,但父母、儿女不可以换”。读了圣经后,我理解了,上帝最先造人乃是一男一女,“人要离开父母,与妻子联合,二人成为一体”(《创》2:24)。夫妻关系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关系,必须保护和珍惜。慢慢地,我开始学习尊重、欣赏太太了。

过去,我还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人财产,对孩子不加尊重,常有体罚。后来我学到圣经的教导:孩子是神的产业,父母只是管家,“你们做父亲的,不要惹儿女的气,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”(《弗》6:4)。我就注意和孩子沟通,一起学圣经。我还向大儿子承认了我过去对他的伤害,请求他的原谅,并一起祷告,求神给我改正的力量。

由于我在官商圈子里工作了较长时间,加之自我放纵,所以我对人际关系,也有扭曲的看法,自身的行为也不诚实和清洁。信主后,我逐渐能以爱神和爱人如己的生活原则来处理人际关系。慢慢我感到,别人能正常接纳我,自己也轻松愉快,对各种诱惑也可以抵御了——这其实就是一种在真理里得自由的感觉啊!

1999年底,芝加哥跨世纪华人基督徒聚会时,唐崇荣牧师唱着《灵火继焚烧》的歌,呼召基督徒献身给主,做全时间的传道人。我大受感动,想站出来决志事主,但终未跨出这一步。

2003年5月,我们全家移民加拿大。离开美国前,范学德送我一本《铁证待判》,我读后有了为神护教的心。但我一直犹豫,一直担心,一直权衡得失。

2005年下半年,我身体不好,在家休息。圣经的话语和圣灵时常感动我,使我晚上不能入眠,有时半夜起来思考和祷告。有一次读到《雅各布书》1:6-7节,“只要凭着信心求,一点不疑惑;因为那疑惑的人,就像海中的波浪,被风吹动翻腾。这样的人不要想从主那里得到什么,”感到极大的震动。

还有一次,我读到“亚伯拉罕因着信——出去的时候,还不知道往哪里去”,这更是深深鼓励了我。我清楚听到神对我的呼召∶读神学,一生服事神。

圣灵不仅感动我,也通过其他人鼓励我。有一次,教会的牧师对我说∶你不但要在主日学教圣经,更希望有一天,神让你在讲台上讲道。

我已无法抗拒神了,我要彻底顺服。在征得太太和孩子的同意后,我报读了加拿大华人神学院,成为第一届学生。我不再想做英雄、掌权力,我希望我从此跟随神,服事神,勤传福音,直到见神面的那天。因为,这才是我要的人生。

来源:耶稣基督圣经福音
最后编辑眼中的瞳仁 最后编辑于 2015-08-31 09:54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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