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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罪成了「反革命」·「有罪」喜得神恩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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耋明

很多朋友对我受浸加入教会,感到十分奇怪,问我:「你已快八十岁了,怎么会突然去受浸?」

    其实,我受浸并不突然,而是经过了漫长的思考,郑重决定的。当我十三岁那年,在杭州清波中学读书,学校附近有一个教堂。一天下课,教堂正在「讲道」,门口站著几位青年,请我们几个同学去听,那是我第一次进入教堂。

    品学兼优 何罪之有?

    当我听到牧师讲到「人人有罪」时,我非常反感:「真可笑!我是人之初,性本善,全校老师,全体长辈都对我这天才小子,品学兼优的好学生,称赞有加,同学给我取的外号就是『MODEL(典范)』,怎么会是个罪人?」正想即刻向传道兴师问「罪」,但看她那股严肃认真,慈祥和善的模样,又不好意思打断她的话。等她讲完,这位传道走到我面前说:「你是第一次来的吗?可能对我讲的不理解,甚至有反感;我送你一本书叫圣经,每天读一段,你慢慢就会懂得我所讲的意思。」

    回到家,把圣经放在书架上,一直没有去碰过它,但每当我看到那本厚厚的圣经时,就会想:「为什么这本书会判说我有罪呢?」

    「我有罪吗?」等我读完一些法律史和法律学以后,才初步明白,我脑子里的所谓「罪」,无非是一种条文的规定,由于统治者的意识形态,风俗习惯的不同,同样一件事,有的地方或时代属于犯罪,但有的却视为「光荣」行为。

    于是,我开始怀疑「罪」的定义,所以便想在圣经里,找到「罪」真正并永恒的定义。可惜由于我把圣经当成一本社会科学、哲学来读,一直找不到正确的答案。

    罪的准绳 谁来规定?

    大陆解放以后,我因为工作关系无法离开,成了「反革命」。幸运的是我「年龄不大、官儿不小」,才没有被「管」、「关」、杀」,但是据当权者的说法,我是一个「罪」大恶极的反革命。到了文革,好些「正革命」的高官,竟在一夜之间都成了「罪」人。这更使我体验到真正的罪,不能由人为来规定,而应该有一个真正的准绳。

    出国二十年,这个问题一直盘旋在心里。一九八五年,认识了一位叫郭崇信的台湾籍青年,他是基督徒,在闲谈中,他对我说:「用基督教的说法,凡做事不是从爱心出发;无论你自觉不自觉,都是罪。」我听了觉得这是一种崇高的道德标准,用一个爱字,概括了八德四维。

    我反省自己的一生,虽然从没有犯过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罪,但若用基督教的标准,我是有罪的。以后我在圣经罗马书三章二十三节中,找到了「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」;又在五章十三节找到了「没有律法之先,罪已经在世上,但没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」渐渐更懂得了律法条文上的罪,与人们生活上的罪,有根本的区别。我信服了这句话,但我又认为这只是哲理,神是哲学上「崇高」的代名词,是假设的。用科学的观点来说,我没有看见过神,而圣经则是一本文字美丽,智慧极高,有哲理的书,多看多读,能把自己的人品提高而已。此刻我仍离神很远,又不知神在何方?

    凭著信心 跨入殿门

    后来,我有机会阅读「号角月报」,我不但很喜欢看,对寻求真神的心,又再次迫切起来。神又为我安排了一位姊妹帮助我,我开始每周到教会听福音。我终于了解,神是灵,不是物质,所以不是一般感觉器官,可以见到的;当你归向□,□就在你心里。神是光,是指导每个人走向纯洁高尚的灯,如果你用平庸的感官,用找人的方法来找神,就永远找不到。如果你用信心去找他,灵和光就会进入你的心,使你充满了力量和爱心,有著有福的平安感。

    我一连去了十多次教堂,看见每一位信徒都充满了活力,连每天要洗肾的老唐牧师,也别有一种力量在身上。就这样,我内心的眼睛也开始明亮了,我知道依靠神就会有信心和力量。我每次到教堂,都由罗姐妹来接送,到了教会,每一位兄弟姐妹都以关怀的眼光,期望我得救的态度,来鼓励我;他们都充满著爱,衷心希望我信主,我知道我信不信主,对他们本人毫无好处。他们只是以神的爱心待我,希望我活著有福,死后得永生。

来源: 生命与信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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