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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德的必由之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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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范学德)

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

“求主垂怜”,这是一个古老的祈祷词,很多基督徒都非常喜欢用这个词,我也一样。

记得几年前的一个黄昏,儿子学完了钢琴,我开车载他回家。在车上,我们聊天,我说,儿子,如果老爸有一天死了,老爸希望在墓碑上刻上这几个字∶“求主垂怜”。

可能这几个中文字太典雅了,儿子不明白,就问我,什麽意思?我说,就是求主怜悯我。

我说,你还记得《路加福音》里讲的那个故事吗?两个人到圣殿里祷告,一个是法利赛人,一个是税吏。法利赛人觉得自己是好人,而税吏都不敢抬头看天,只是一个劲地捶著自己的胸膛说∶神啊,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!这也就是我在人间的最後祈求,求主怜悯我这个罪人。

儿子说,爸,太悲观了吧!这要是写在碑上,别人会以为你做了多少坏事哪!我说,我的确做了不少的坏事。最坏的事都发生在心里,可能别人都不知道,连我自己有时也不知道,但上帝知道。

曾经看到路德这样说∶来到上帝面前,就要做一个实在的罪人。所谓“实在”,就是承认我有罪。这罪,包括那些“隐而未现”的,即自己没有意识到的罪,甚至自己认为不是罪而是功德的东西。但实际上,在上帝的眼中,那些恰恰是罪。

法国大革命中,罗兰夫人被革命党人送上了断头台。就在被砍头前,她留下了一句千古名言∶自由啊,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!其实这句话,也可以改写为∶美德啊,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!因为,在我们引以为荣的美德之下,隐藏了多少罪恶啊!

中国古代历史上最著名的例证,就是描绘理学的那个成语∶以理杀人。这个“理”字,也可以换成“德”字——在统治者宣导的美德之下,是血淋淋的两个大字∶杀人。

以我所经历的那个时代为例,我们被要求冲进火场,牺牲生命抢救国家财产。我们被要求学雷锋,甘做革命的螺丝钉。这样的结果,就是做好事,往往也陷入一个 “伪”字——小学生在街道上捡不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,于是,只好回家跟父母要一分钱,然後再送给老师,说这是我在大街上捡到的┅┅

对於基督徒来说,最可怕的“伪”,就在於以为自己是最爱主的,或自己是最虔诚的。如此这般,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上帝的化身、基督的代表。而人如果冒充上帝,结果必然化为魔鬼。

美德形成的必由之路

基督徒大都知道使徒保罗的一句话∶“无论是生是死,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。因我活著就是基督,我死了就有益处。”(《腓》1∶20-21)这是不是说,保罗觉得,他可以做得像耶稣基督一样?

不是!就在《腓立比书》中,保罗告诉兄弟姐妹∶“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著了。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记背後、努力面前的,向著标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。”(《腓》3∶13-14)

这就是说,保罗并不认为自己能像耶稣基督一样完美、完全,他只是朝著这个完美,竭力地追求。竭力这两个字,说明他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和努力。

基督徒追求美善的重点,不在於此生达到完美。恰恰相反,基督徒清楚地知道,无论自己怎麽竭力追求,都不可能达到完美。并且,他越是奔向完美,就越能发现自己的缺失,发现自己怎麽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生命中的邪恶。

其实,如果从自己出发,我们根本就不知道真正的完美在哪里。我们自以为的完美,或者说,我们所立定的完美标准,都是有利於自己的。人已经陷在罪恶之中,这恶中之恶,就是以自己为美善的源泉、生命的中心,要立自己的义,而不是上帝的义。以这样的出发点追求美善,从根本上就错了。

如果我们不是以自己为起点,而是从耶稣基督出发,或者说,是耶稣基督在我里面出发,在我里面长大,一天一天地得著了我,得著了我的心,这才是真正的美好,这才是真正的良善,这才是真正的美德。

保罗把这说成是圣灵在我们生命中结出的果实,他说,圣灵所结的果子,就是仁爱,喜乐,和平,忍耐,恩慈,良善,信实,温柔,节制。当然,圣灵所结的果实并不仅仅是这9样。保罗在《以弗所书》中还说,光明所结的果实,就是一切的良善、公义和诚实。可以这样概括说,基督徒生命中的一切美好、每一种美德,都是圣灵所结出的果实,都是从一个或几个侧面, 彰显耶稣基督的荣耀和美德。

注视着基督,让基督一天天地在我的生命中长大,这是美德形成的必然之路、必由之路。谓“让”,就是在基督的感召之下,不断地清理隐藏在自己生命中的邪恶,为成长清理好场地,敞开空间。

我是喝狼奶长大的

我从DL出来已经快20年了,成为基督徒也15年了,按理说,DL的影响对我应该不那麽强烈了。但是,夜深人静、独自一人反省时却发现,那影响在我的生命中根深蒂固。

有一件事情,多年来一直难忘∶才到美国不久,我就去了教会。临近圣诞节时,牧师到我家探访。他还带了一个礼物,是一个大盘子,上面有圣诞快乐的图案和字样。我一看就觉得有点奇怪∶我和你非亲非故,为什麽来关心我、对我好?

我从小就被教导了∶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,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。於是我就琢磨,牧师爱我的“缘”与“故”是什麽?受多年无神论的教育的我,自然不相信有来自上帝的爱。结果就断定,牧师和教会的基督徒对我好,是为了拉我入教。

从那以後的几年间,无论基督徒怎麽拉我,我都朝相反的方向使劲,拒绝相信耶稣,甚至很得意,说,你们别劝我了,你们是说服不了我的,我绝对不会信耶稣。

怎麽也没想到,别人拉我,我不进去,但时间到了,我居然自己就进去了。想进去也不是我说服了自己,我根本就没能说服我自己,我只是跟上帝祈祷∶主啊,我愿意相信你,但是信心不足,求你帮助我。就这样,一个信字,成了临门一脚∶是耶稣为我打开了信仰之门——他自己,就是那道门!

信主後,反省自己的前半生,我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∶我是喝狼奶长大的,浑身散发著狼气。这个狼奶,就是从小接受的“阶级斗争”和“革命专政”的教育。斗!斗!斗!争!争!争!

当然,不止是在“好斗”这一点上渗透著狼性,在不说真话这一点上,也狼性十足。从小的教育就是不要讲自己要说的话,而是说上面要求你说的话,只有说那些话,才是正确的。天长日久,我自然就习惯说“官话”了。哪怕偶尔自己也觉得这官话不对劲,但还是压下自己的想法,照著领导的口径去说,戴上特制的眼镜去看问题、思考问题、回答问题。

不可否认,最近这30年来,大陆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但是,经济上开放、政治上收紧,这一基本政策并没有变;从小就开始进行政治思想教育,并没有变。

奥威尔在《一九八四》这本名著中,如此记录了集权国家中“党”的3句口号∶战争即和平,自由即奴役,无知即力量。我斗胆加上一句∶谎言即真理。

就在奥威尔的这本书中,还提出了一个新词汇∶“双重思想”。在他之前,人们使用了另外一个词∶“双重人格” 。双重人格绝对不是从文化大革命才开始有的,更不是D国独有的。保罗分析自己的时候就说过∶“我也知道,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做。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做。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,便有恶与我同在。因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,我是喜欢神的律。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”(《罗》 7∶17-23)

这种“两个我”,也可以说是双重人格,它们都集中在我一个人的生命中,彼此征战。如同一位圣徒所说∶我的虔诚和不敬,都同样真实。

结语

几周前,我去一个教会布道。牧师到机场接我,路上和我聊天。不知道怎麽回事,就聊到了教会中的两个族群──大陆人与台湾人的区别,或者说,各自的弱点。

牧师说,对於大陆人来讲,最大的挑战是奉献;对於台湾背景的兄弟姐妹来说,最大的挑战是权力。我说,一个是钱财,一个是权位,这两个东西都是要与耶稣争,争著坐在基督徒生命的重要位置上。

牧师说,这不是一下子能改变的。我同意。改变乃一生之久的过程。没有捷径,也极少有那种戏剧性的变化∶一夜之间,或者几日的功夫,就从一个旧我,变成了一个全新的我。

只有仰赖上帝的引导,不断地追求,才能活出上帝的恩典,成为他所心爱的儿女。

作者原为马列哲学讲师,现住美国伊利诺州,自由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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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原刊于《举目》48期2011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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